一、离婚了可以要回自己的土地吗
离婚后能否要回自身的土地,得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倘若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家庭为单位而获得的,在离婚时并未进行分割,那离婚之后通常是不能单独要回的。
不过,要是在离婚的时候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分割,并且约定归某一方所有,那么这一方就能够依据离婚协议等去主张要回自己的土地。
另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妇女离婚之后,倘若依然在原先的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先的居住地生活但在新的居住地没有获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可以收回其原本的承包地。
因此,要全面地考量多方面的因素,以此来判断离婚后是否能够要回自己的土地。
二、离婚了可以起诉要抚养费吗
离婚后可否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用 在完成离婚手续之后,仍然有可能依法寻求子女抚养费用的支持,这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之一。
父母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支付至其年满十八岁。
如果任何一方不再履行此项责任,其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为此支付抚养费。
在此方面,无论是诉讼请求支付抚养费还是针对相关事件的诉讼限期,都不适用于这类案件的处理。
在婚姻关系结束后,未能继续与子女共度时光的父母所负有的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并不会因此消失。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尽管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需亲自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但他们必须实际支付子女所需的抚养费用,以确保他们能够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然而,如果在离婚后出现了不支付抚养费用的情况,那么另一方则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在获得有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了可以强制要求女方转走户口吗
离婚之后,男方能否强制要求女方迁移户口 户口问题属于公民自行决定范畴,没有任何机关单位(包括公安部门及省、市、区各级审判法庭)有权强迫公民迁移户口。
若男方以户口簿登记的户主身份出现,便有权与女方进行磋商,争取将其女方户籍予以迁移,同时亦可为女方申请办理户口分之独立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探讨离婚了是否可以要回自己的土地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土地的性质,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还是婚前个人财产对应的土地权益,这有着本质的区别。并且,不同地区的土地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也会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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